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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橋頭地方法院外觀。(圖/翻攝自橋頭地院官網)台南重機租賃
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高雄市一名麥姓男子今年(2017)5月14日晚間10點多,在湖內區正義二路62巷口和人發生口角衝突,湖內分局湖街派出所員警獲報趕往時,他卻朝對方飆罵「你娘xx」、「x你娘老xx」、「x你娘」被當場逮捕,橋頭地院審理後,依照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3個月徒刑,易科罰金9萬,等於一個字將近要7000元。
判決書指出,麥姓男子今年5月14日晚間10點多,在正義二路62巷口和附近民眾發生口角,當時2名湖街派出所員警穿著制服趕往現場,他不滿對方處理方式,不只動手推人,還狂罵「你娘xx」、「x你娘老xx」、「x你娘」等髒話,被當場逮捕,之後出庭時供稱,「我不是故意的,只是看到警方一時激動,才會這樣說。」
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麥姓男子出言侮蔑當時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員警,屬於當場侮辱,調查後更發現他是累犯,之前曾涉及公共危險罪被判刑5個月,考量他只有國中畢業、犯後沒有徹底反省等,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。這13字的髒話,平均一字要付出近7000元的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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