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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圖為示意照,無關本案。(圖/記者季相儒攝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基隆18歲王姓男子帶14歲少女夜遊後返回住處,哄對方在沙發上睡覺,卻猥褻性侵得逞,他被逮時辯稱2人只是「抱著睡覺」,但沙發上有少女血跡讓他百口莫辯。基隆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,判王男3年6個月徒刑。
王男前年底結識被害人(以下稱甲女),某日與友人、甲女共4人相約夜遊,隔天回到王男住處附近吃完早餐後,王男便帶少女回家,並哄對方在沙發上休息、恢復精神。
不過,等甲女熟睡後,王男先撫摸她的胸部,見女方沒反應,竟脫下她的褲子,甲女驚醒後大喊「不要」,但仍遭性侵得逞。王男到案後辯稱2人只是「抱著睡覺」,但檢警在沙發上採集到少女血跡,拆穿他的謊言。
法官認定王男性侵事證明確,判刑3年6個月,全案可上訴。另外,王男涉嫌侵犯另一名少女,但因女方年滿16歲,加上沒有積極證據,檢方因此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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